根据《安徽师范大学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智能材料与未来能源学院“三助一辅”工作实施细则(试行)》,为做好2026-2027学年秋季学期学院研究生三助岗位招聘工作以及我院研究生培养工作实际需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信息
智能材料与未来能源学院2026-2027学年秋季学期“三助一辅”岗位设置汇总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三助一辅”岗位申请者须为我校基本学制内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在读的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其中一年级硕士研究生上学期不得申请助教助研。
2.申请“三助一辅”岗位的研究生,须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遵规守纪,工作责任心强,学有余力,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其他特定条件。
3.为保证研究生培养计划的完成,每位研究生同一聘任期内不能同时应聘两个岗位。
4.受聘“三助一辅”岗位的研究生有以下任一情况发生,应解除聘用:
(1)休学或退学;
(2)受到学校处分或法律处罚;
(3)工作态度不认真、工作投入不足,或工作有重大失误并带来不良影响;
(4)课程考核不合格;
(5)本人主动提出解除聘用关系;
(6)不适宜所聘岗位的其他情况。
三、聘用期限
聘用期限为2026-2027学年秋季学期。
四、聘用程序
1.学生报名。
9月11日前,符合条件的研究生经导师同意后,填写纸质版《安徽师范大学2026-2027学年秋季学期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申请表(助研)》(附件2)或《安徽师范大学2026-2027学年秋季学期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申请表(助教)》(附件3)或《安徽师范大学2026-2027学年秋季学期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申请表(助管)》(附件4)并交至研究生秘书处望道楼E614;填写电子版附件5发至研究生工作邮箱1265631108@qq.com。
2.单位招聘。
9月14日前,设岗单位组织招聘考核(由设岗单位通知应聘研究生考核时间和地点),考核结束后,将《安徽师范大学2026-2027学年秋季学期研究生“三助一辅”聘任结果统计表》(附件7)报至研究生院(党委研工部)备案。
3.签约培训。
研究生培养单位、设岗单位、研究生三方应签订聘用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责任与义务。设岗单位需安排专人对“三助一辅”研究生进行岗前培训。
4.日常管理。
设岗指导教师具体负责研究生的指导和管理等工作。受聘研究生按要求填写《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记录本》(由研究生院(党委研工部)统一发放至学生所在培养单位),指导教师给出指导意见和建议,《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记录本》记录情况将作为设岗单位考核的重要依据,学校将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记录本》进行检查。
5.聘期考核和津贴发放。
设岗单位在聘期内对受聘研究生进行考核。
特此通知。
智能材料与未来能源学院
2026年9月4日